上文言明了无修而修,无得而得,实相平等,此段再举“七宝聚”布施福德与持经功德较量。虽然以山王宝聚布施,仍属有为善法,有相的布施纵使如山高、如海深,山崩海枯之时,福智亦是有尽。但受持四句,是无为善法,能生无相般若妙慧而悟无上菩提法。除自利,还能令他人开发无漏善要,同样可以离相而证无上菩提法,所以是福慧双修的法施。因此受持此经乃至四句所结的无漏福德,胜于用七宝布施之有漏福德,是数、言无法表达衡量的。
“须菩提,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弥山王,如是等七宝聚,有人持用布施。若人以此般若波罗密经乃至四句偈等,受持读诵,为他人说,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,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、譬喻所不能及。”
译文:
佛进一步说:“须菩提,如果有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的须弥山王这么多的七种珍宝,有人用这些珍宝来做布施。然而如果有人以这部《金刚般若波罗密经》乃至只是其中的四句偈,加以信受奉行和讽诵受持,并广为他人宣说,则前者以七宝布施所得的福德不及后者所得的福德的百分之一,百千万亿分之一乃至数字、譬喻都无法说清楚的无数分之一。”